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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.小伙手持坏电路板骑车碰瓷讹钱

更新时间:2014-08-04

   司机龚某同意赔偿5万元后,将身上的现金7100元全交给小莫,并称剩余部分要等朋友送钱过来。其间,龚某报警,民警到场后将小莫抓获归案,要求其将刚讹到手的7100元归还给司机龚某。公诉机关认为,小莫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庭审时,小莫认罪且未提出辩解意见。东莞市第三法院一审宣判,以诈骗罪判处小莫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4000元。 
 
   19岁青年小莫手持一个报废的电路板,骑自行车上路故意撞别人轿车倒地,以电路板摔坏为由讹人5万元。车主付了7100元后发现不对劲并报警,小莫刚骗到手的钱还没捂热就落网。东莞市第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小莫有期徒刑1年。
 
   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,3月13日下午5时,小莫伙同李某(另案处理)商量“碰瓷”讹人钱财。小莫、李某来到桥头镇东江大道西侧道路边,由小莫携带一块已毁坏的电路板及一张假收据,驾驶自行车故意与迎面而来的龚某的轿车碰撞,制造假的交通事故。小莫撞车倒地后谎称受伤,价值昂贵的电路板也坏了,被送往医院过程中,小莫、李某索赔5万元。
 
 
持坏电路板骑单车 碰瓷讹财获刑一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