偷窃的男子姓刘,事发前为翁源县金×通电子有限公司员工。法院经审理查明,该公司在生产电子线路板的过程中要将电子线路板浸到含有重金属“金”的金缸内进行反应。今年3月10日至3月24日间,刘某趁上夜班的机会,先后5次将具有吸金功能的吸金包放到金缸内吸附液体内的重金属“金”,并将3个已吸附完毕的吸金包卖给他人。
3月中下旬,公司化验室工作人员发现药水里的含金量低于正常值。公司通过视频监控录像,发现刘某利用吸金包盗取“金”的行为,于是报警。
公司药水含金量突然低于正常值,一查发现竟是员工自制吸附包吸金盗窃。昨日南都记者从韶关市翁源县人民法院获悉一吸金奇案,当事人经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。